人才特区
青岛“人才特区”是由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大力实施 “人才强市”战略,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经济科技发展的示范作用,在青岛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简称“高新区”)设立的“人才特区”。
一、人才条件
(一)在国际上某一学科或者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曾担任过海内外著名跨国企业或者知名科 机构高级职务的工程技术专家和经营管理专家、具有相当资历和知名度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含外籍专家)来“人才特区”创新创业的。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且其科 或者技术成果国际(内)先进,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国家级杰出人才,来“人才特区”进行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生产的。
(三)带技术、项目、资金和引进的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省部级专家学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的博士或者境外具有相当资 条件的领军型人才,来“人才特区”创办、合办高新技术领域企业(项目)或者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
二、项目要求
“特区创业项目”的基本要求:符合入驻“人才特区”的基本条件;创业出资(包括社会化风险投资资金)不低于政府的创业扶持资金,并且政府给予的创业扶持资金和风险投资资金需全部用于企业科 、经营等相关活动;由“特区创业人才”担任“特区创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并且每年在青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三、创业项目分类
特一类创业项目:具有世界一流水平、能引领青岛产业发展、有效带动区域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经论证评估,给予不低于50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支持;
一类创业项目:科 或者技术成果属国际领先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空白,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开发潜力较大,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生产成效显著。经论证评估,最高给予500万的创业扶持资金支持。对取得社会化风险投资支持的,给予风险投资总额20%的特区风险跟投支持,跟投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当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类创业项目:科 或者技术成果属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空白,市场开发前景广阔,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生产成效显著。经论证评估,给予3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支持。对取得社会化风险投资支持的,给予风险投资总额10%的特区风险跟投支持,跟投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当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类创业项目:科 或者技术成果属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引进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领军型人才,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生产成效显著或者能够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重点配套服务。经论证评估,给予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支持。对取得社会化风险投资支持的,给予风险投资总额5%的特区风险跟投支持,跟投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四、管理机构
青岛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据高新区管委的委托,管理“人才特区”创业投资扶持资金。
联系部门:法律财务部
联系电话:0532-58882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