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引导基金参股公示
根据《青岛高新区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经初步审查、专家评审、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等规范程序,兹拟对由青岛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青岛财通汇科创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名为准)、青岛德丰杰龙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起设立的青岛德慧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名为准)进行协议谈判和参股设立。特此公示,期限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基金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青岛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敬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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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日
22-04-02
